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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
发布时间:2012-03-30 14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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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一)按照国家税务总局“简并票种、统一式样、建立平台、网络开具”的工作思路,积极推广、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,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,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。同时,指导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,建立本市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、查询平台,优化纳税服务,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,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“以票控税”向“信息管税”的转变,强化税源监控职能,进一步提高本市普通发票管理水平。

  (二)新版发票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启用,发票换版过渡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,此期间新旧版发票同时使用(包括冠名发票),从2012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发票,旧版发票停止使用。

  (三)简并后,本市国税统一发票由43种减为22种。本市地税统一发票由89种减为28种。

  (四)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

  1、新版卷式发票(单联和二联)和定额发票,采用以下防伪措施:

  (1)复合纤维纸具有彩色可视、无色荧光纤维防伪技术。

  (2)复合纤维纸具有隐形水印防伪技术(沾水后显现图案)。

  (3)复合纤维纸具有双色防伪技术。

  2、除卷式发票和定额发票以外的新版普通发票,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,干式复写纸具有背涂颜色一次性转移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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